各位同学:
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等文件工作要求,现拟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未申请认定或未成功认定学生但仍需要认定的本科在校生和按计划招生的少数民族预科在校生。
学生自愿提出困难认定申请,申请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申请前,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2),按照“信任在先”原则,填好《申请表》后无需再到地方乡镇、村委会盖章,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手写签名即可。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附件4)清单,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并扫描成PDF文件备用(不需要合成)。
申请时,学生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智慧学工)(https://xgxt.scnu.edu.cn)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对应佐证材料(系统填写框有具体佐证材料提示)并提交。(登录路径:智慧学工——学工应用——本科生困难生认定申请)
于3月10日(星期一)17:00前完成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的提交。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http://xsb.scnu.edu.cn/a/20250303/5760.html
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本科2024级年级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