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2021级新生户口迁移材料的通知
各位同学:
接广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通知,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入户手续依照2021年广州市公安局户政业务招生入户指导要求办理。
我院将在收集齐新生申请入户所需的材料后,在指定的时间内将材料交至保卫处户籍科,由保卫处统一到公安局申请入户。
收集户口迁移材料要求如下:
1、只有申请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新生才需提交材料;从广州人才交流中心迁出的新生,请学生本人与天河政务服务中心联系迁入石牌街道公共集体户,不能迁入华师,无需提交资料。
2、收集入户材料时,请各位按照下方表格提交材料,于9月15日前提交给本班兼职班主任,有材料未带到校,不妨让家庭成员顺丰邮递到校。
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新生申请入户分类提交材料(石牌、南海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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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属 |
户口迁移证 |
集体户口申请入户需提交材料 |
广东省外迁入 |
有迁移证 |
1、户口迁移证原件 |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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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婚证复印件1份(已婚者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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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户口迁移证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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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另行通知后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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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内广州市外迁入 |
有迁移证 |
1、户口迁移证原件 |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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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婚证复印件1份(已婚者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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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户口迁移证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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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另行通知后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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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迁移证 |
1、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1(盖单位户口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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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户口卡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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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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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婚证复印件1份(已婚者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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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另行通知后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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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内迁入 |
无迁移证 |
1、学校集体户首页复印件1份(盖学校户口专用章) |
2、个人户口卡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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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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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婚证复印件1份(已婚者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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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另行通知后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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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中所述复印件均为A4纸,从广州市人才交流中心迁出的学生,户口不能迁入华师集体户,请个人与天河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挂靠街道公共集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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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提示:根据公安局的要求,申请入户的学生必须在入学时按学校指定时间提交材料办理,逾期不受理,迁入学校后的户口中途不能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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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9日华师户籍科制表 |
3、9月16日前请各办理手续的新生在收集材料登记表中签名确认。
联系人:龙泓汀
联系电话:15814893377
计算机学院本科生2021级兼职班主任团队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