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2021级新生户口迁移材料的通知

关于收集2021级新生户口迁移材料的通知

各位同学:

接广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通知,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入户手续依照2021年广州市公安局户政业务招生入户指导要求办理。

我院将在收集齐新生申请入户所需的材料后,在指定的时间内将材料交至保卫处户籍科,由保卫处统一到公安局申请入户。

收集户口迁移材料要求如下:

1、只有申请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新生才需提交材料;从广州人才交流中心迁出的新生,请学生本人与天河政务服务中心联系迁入石牌街道公共集体户,不能迁入华师,无需提交资料。

2、收集入户材料时,请各位按照下方表格提交材料,于9月15日前提交给本班兼职班主任,有材料未带到校,不妨让家庭成员顺丰邮递到校。

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新生申请入户分类提交材料(石牌、南海校区)

户籍所属

户口迁移证

集体户口申请入户需提交材料

广东省外迁入

有迁移证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3、结婚证复印件1份(已婚者提交)

4、户口迁移证复印件1份

身份证原件另行通知后再收取

广东省内广州市外迁入

有迁移证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3、结婚证复印件1份(已婚者提交)

4、户口迁移证复印件1份

身份证原件另行通知后再收取

无迁移证

1、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1(盖单位户口专用章)

2、个人户口卡原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4、结婚证复印件1份(已婚者提交)

身份证原件另行通知后再收取

广州市内迁入

无迁移证

1、学校集体户首页复印件1份(盖学校户口专用章)

2、个人户口卡原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4、结婚证复印件1份(已婚者提交)

身份证原件另行通知后再收取

说明:表中所述复印件均为A4纸,从广州市人才交流中心迁出的学生,户口不能迁入华师集体户,请个人与天河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挂靠街道公共集体户。

另提示:根据公安局的要求,申请入户的学生必须在入学时按学校指定时间提交材料办理,逾期不受理,迁入学校后的户口中途不能迁出。

2021年9月9日华师户籍科制表

3、9月16日前请各办理手续的新生在收集材料登记表中签名确认。

联系人:龙泓汀

联系电话:15814893377

计算机学院本科生2021级兼职班主任团队

202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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