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志愿者:
评选青年志愿者勋章是推进学校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激励在校学生积极投身志愿服务的重要机制。为做好华南师范大学第八届青年志愿者勋章评选工作,根据《华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勋章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青年志愿者勋章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综合评选、择优推荐,突出志愿者综合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确保评选整体质量。
二、名额分配
(一)全日制在读学生评选名额为120人(不含广州《财富》全球论坛志愿者)。
其中紫荆勋章名额10人,木棉勋章名额40人,玉兰勋章名额70人。
我院木棉名额(含紫荆勋章推荐名额)1人,玉兰勋章名额2人。
(二)广州《财富》全球论坛志愿者专项评选。
具体名额分配及评奖操作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三)对以下志愿者,授予青年志愿者紫荆勋章,评奖名额单列、数量不限:
1.已完成2016-2017年大学生西部(山区)计划志愿服务工作并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2.已完成2016-2017年(第18届)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工作并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三、评选细则
服务时数、奖励加分计算有效时间: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以服务证明、所获奖项落款为准)
服务时数计分、奖励加分的细则见《华南师范大学第八届青年志愿者勋章评选细则》(附件3)。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1.公布细则。(上周已经通过支书下发公布)参考《华南师范大学第八届青年志愿者勋章评选细则》(附件3);
2.组织报名。(周四中午4:00截止,材料提交到学院123办公室,团委书记唐婷芳老师处)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上交申请材料。
3.材料审核。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评选。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评分、综合排名,确定志愿者紫荆勋章候选名单和志愿者木棉勋章、玉兰勋章拟获奖名单,学院内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院复议后报校团委。
(二)学校评定
1. 校团委审核。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形式、资格审核。
2. 会议评定。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审议确定志愿者木棉勋章、玉兰勋章拟获奖名单,评选出志愿者紫荆勋章拟获奖名单。
(三)公示与公布
志愿者勋章拟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复议后,学校公布志愿者勋章获奖名单。
五、学校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唐婷芳
副组长:陈运豪、林素乔
组 员:院团委书记处全体成员,院青协会长、副会长
工作小组日常事务由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