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发展新团员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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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8

各位支书: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23〕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各学院计划发展团员数额报送情况,现就2023年上半年发展新团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团员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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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团支部发展新团员

(一)各团支部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要求及时召开支部大会,对申请入团的同学进行讨论表决,规范填写《审批入团支部大会会议记录》(附件2);

(二)各级支部在确定推荐入团名单后汇总到各级团总支,由团总支进行筛选确定(各级限1名),团总支联系确定人员填写《新入团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2023年上半年华南师范大学新入团人员申报表》(附件5)及 PDF版证明材料,于4月14日17:00前将附件2、附件3和附件5及其证明材料提交到院团委组织部邮箱jjtwzzb@163.com,纸质版附件2、附件3和附件5则需要在4月17日17:00前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125;

三、工作要求

(一)树立鲜明旗帜,严格入团标准。各学院在团员标准上要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注重把学生的综合素质、一贯表现、自我评价和组织评价结合起来,坚决杜绝“唯成绩论”现象;积极探索入团政治标准的具体内涵和表现形式,使入团条件具体化;落实《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把思政课考评优良、8小时团课学习合格作为入团必备条件。

(二)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入团程序。各学院需做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既要坚持目标导向,更要注重过程管理,走好团员发展流程;严格培养和发展程序,对入团积极分子须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编号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团组织确定的名额控制发展团员数量,防止突击发展、超额发展、随意发展。

 

严正声明:提交申请材料后,严禁半途中断入团程序(即入到一半不想入团)。有此类行为的同学将被拉黑,再无入团资格,请各位同学考虑好再提交材料。

 

 

联系人:唐婷芳  刁佳俐  许凌伟

联系电话 020-85211352-124 13423663063 15819450289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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