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 余明辉/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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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3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广东省教育工委关于转发<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广聚英才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学校以争创一流高职院校和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为建设目标,立足广州服务企业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实施一流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打造校企双向流动的高水平双师队伍,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

    一、学校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4年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19年被评为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

    学校地处粤港澳大湾区腹地的广州市番禺区占地2067亩是一个山水生态校园是广州市花园式单位,2012年获评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被誉为国内最美丽大学之一

学校设有财经学院、管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珠宝学院、旅游商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课教学部等13个学院(部)10个专业群,43个专业目前学校拥有7个国家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33个省级专业2个省级协同育人平台32门国家级课程、79门省级课程3个国家级校内实训基地、12个省级校内实训基地1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6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认定项目。

    学校现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1个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教学名师15人、省级专业领军人才4人省级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5人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对象3人,省级教学团队9个;全国技术能手1人、省级技术能手2人。

二、引进专业领域及人数

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设计、智能产品开发、皮具艺术设计、产品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软件工程、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金融管理、投资与理财、会计、土木工程、建筑设计、工程造价、珠宝首饰工程技术、宝石鉴定及工艺学、首饰设计与工艺、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相关领域,共引进50人。

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的准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人才类别

人才类型

业绩条件

资格条件

第一类

领军人才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证书获得者;
2.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人才项目(仅指“**计划”教学名师)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近5年内国家科技进步奖及其他相当等级奖项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2名);
4.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资格);
3.具有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者,40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者,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条件可放宽至:具有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者,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者,50周岁及以下

4.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的计算以2020年12月31日为限。

第二类

杰出人才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高层次人才证书获得者;
2.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省级人才项目(仅指“**计划”教学名师);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近5年内国家科技进步奖及其他相当等级奖项二等奖获得者(前2名);
4.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5.直接培养出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的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专家、教练员(须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教练名单)。

第三类

优秀人才

1.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省级职业教育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国内外知名应用类型高校的专业带头人;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一、第二完成人;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近5年内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其他相当等级奖项一等奖获得者(前2名);
3.省级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4.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或铜牌获得者;
5.直接培养出世界技能大赛银牌或铜牌获得者的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专家、教练员(须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教练名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或者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或者受行政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5.截至引进之日,近十年内曾属广州市职业教育系统编制内的人员不纳入本次引进范围。

、引进待遇

(一)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受聘人员入职后,优先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三)符合上述引进条件的受聘人员还将享受如下相关待遇。若受聘人员同时符合两类及以上人才类型的就高享受相应待遇。同一待遇符合两项以上标准的就高享受相应待遇。

 

人才类别

人才类型

广州市提供的待遇

学校提供的待遇

其他待遇

第一类

领军人才

1.最高给予税后20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五年期平均发放

2.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同时按照全市统一的人才住房政策享受相关保障,具体准入条件、保障方式、保障标准执行全市统一规定,或按每月税后8000的标准领取10年购租房补贴等

1.发放税后200万元安家补贴,分五年期平均发放;
2.免费提供周转性教师住房,周转期不超过五年;
3.配备科研教学助手。

4.高层次人才的配偶符合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人事调配政策的,学校纳入事业编制安置;不符合的,可按学校规定条件聘为外聘工作人员。

   根据《广州市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广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意见》《<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方案>等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或相关部门认定,高层次人才还可享受如下待遇,具体待遇规定按相关文件执行。

1.享受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创新创业服务等有关待遇。其中,杰出专家中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可享受住房补贴1000万元,其他杰出专家可享受住房补贴500万元;广州市优秀专家可享受住房补贴200万,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可享受住房补贴100万

2.为引进的博士后提供30万元安家费,35岁以下博士提供10万元安家费,国(境)外博士提供20万元安家费
    3.享受相关薪酬待遇、岗位聘用、设立工作室并担任主持人等有关待遇。   

第二类

杰出人才

1.最高给予税后13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五年期平均发放

2.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同时按照全市统一的人才住房政策享受相关保障,具体准入条件、保障方式、保障标准执行全市统一规定,或按每月税后5000的标准领取5年购租房补贴

1.发放税后130万元安家补贴,分五年期平均发放;
2.免费提供周转性教师住房,周转期不超过五年;
3.配备科研教学助手。

4.高层次人才的配偶符合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人事调配政策的,学校纳入事业编制安置;不符合的,可按学校规定条件聘为外聘工作人员。

第三类

优秀人才

1.最高给予税后10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五年期平均发放

2.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同时按照全市统一的人才住房政策享受相关保障,具体准入条件、保障方式、保障标准执行全市统一规定,或按每月税后3000的标准领取5年购租房补贴等

1.发放税后100万元安家补贴,分五年期平均发放;
2.免费提供周转性教师住房,周转期不超过五年;
3.高层次人才的配偶符合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人事调配政策的,学校纳入事业编制安置;不符合的,可按学校规定条件聘为外聘工作人员。

(四)其他事宜

    1.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实行聘期合同管理制度,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接受学校管理与业绩考核。

    2.未尽事宜,详见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招聘额满为止。

    (二)报名方法

符合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1)和《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职称证(高级技师资格证)及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邮箱:yinmc@gzpyp.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人员姓名-应聘专业领域-学历学位-职称。附件大小请勿超过5M,尽量不要用邮箱的文件中转站发送附件,以免过期)学校随时自主组织考核,并直接办理引进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七、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487459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赵老师)

详情请访问:
http://job.gzpyp.edu.cn/web/notice/detail?id=1259763362212261889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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