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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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现就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开题
   (一)对象

2022级硕士生(三年学制)及符合开题要求的硕士生、博士生。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1.各培养单位须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本学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该项工作。

2.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开题者,应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位论文延期开题(中期检查)申请表》,报导师同意,学院批准,研究生院备案。

3.在国外联合培养、交换、访学而确实无法回国的研究生,可通过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他要求不变。
  (三)系统操作流程

1.学生登录“广东工业大学主页——门户”,在“我的论文开题应用”中下载最新版本《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2018)》,填写完成后上传至“开题信息”附件,并认真填写页面内其他内容,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

2.研究生在开题完成后,必须将开题报告书面材料按规定打印一式3份(导师、学院教务员、本人各留一份),统一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由学院保存至学生毕业。

3.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应将本学院研究生开展开题报告的相关信息在校园网“公示公告”栏中发布,并在学生开题完成后,根据学生提交的纸质开题报告,在统一门户“论文开题管理应用”中对学生的开题情况逐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获得“必修环节”1个学分。
二、中期检查
   (一)对象

2022级硕士生(两年学制)及达到中期检查要求的硕士生、博士生。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1.研究生中期检查具体要求按照《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中期检查规定》(广工大研字〔2017〕18号)执行。

2.请各学院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该项工作,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导师和学生。

中期检查通过者获得“必修环节”学分1分,请各学院教务员及时将中期检查结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注:其他必修环节成绩需同时录入。(1、学硕:学术活动、教学(社会)实践;2、专硕:专业实践;3、博士:学术活动)

请各学院、导师及相关研究生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研究生院将组织研究生教育督导对学院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也请各学院组织院级研究生教育督导对本学院开题及中期检查进行督查。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39325980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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