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华南师范大学“十佳砺儒学子”“十佳鸿鹄学子”的通知

计算机学院2019级: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锐意进取、立志成才、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实现追求卓越、自主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经研究,决定评选2023年华南师范大学“十佳砺儒学子”“十佳鸿鹄学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至四年级学生。

二、评选名额

学校评选“十佳砺儒学子”10名、“十佳鸿鹄学子”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树立远大理想,肩负时代使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具有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公民素质和个人品德修养。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法制意识。

(四)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努力实践,具有优秀的学业表现和良好的专业技能。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艺术实践及各类劳动,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审美情趣。

(六)申报“十佳砺儒学子”的学生必须曾获得“国家奖学金”。

(七)申报“十佳鸿鹄学子”的学生必须是经省教育厅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名额分配

学院推荐“十佳砺儒学子”“十佳鸿鹄学子”人选各1名。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3月6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发送至邮箱:zhedong0715@foxmail.com ,并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二)学院推荐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十佳砺儒学子”“十佳鸿鹄学子”评选办法》(华师〔2020〕45号),学院成立“十佳砺儒学子”“十佳鸿鹄学子”评审小组,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依据学生现实表现,确定学院“十佳砺儒学子”“十佳鸿鹄学子”推荐人选各1名,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3月22日前完成院级公示工作。

(三)提交材料

3月23日前,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华南师范大学“十佳砺儒学子”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2.《华南师范大学“十佳鸿鹄学子”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3. 学生各类获奖佐证材料(原件由学院审核,仅需上交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书写“与原件相符”字样,加盖学院公章);

4.《华南师范大学“十佳砺儒学子”初审名单表》(学工系统导出,副书记签名,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

5.《华南师范大学“十佳鸿鹄学子”初审名单表》(学工系统导出,副书记签名,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

6.推荐学生撰写“我的成长故事”先进事迹材料一份,3000字以内,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工作邮箱,文件命名为《XX学院十佳学子先进事迹材料》。

(四)学校初评

4月上旬,学校召开初评会,评审委员会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第一轮评审,评选出“十佳砺儒学子”“十佳鸿鹄学子”答辩候选人各15名,进入公开答辩环节。

(五)公开答辩

4月中旬,学校组织“十佳砺儒学子”“十佳鸿鹄学子”答辩会,答辩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答辩会评委由聘请专家组成,根据答辩成绩评出“十佳砺儒学子”候选人10名、“十佳鸿鹄学子”候选人10名。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学校评审

评审委员会对“十佳砺儒学子”“十佳鸿鹄学子”候选人进行第二轮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

(七)网上公示

“十佳砺儒学子”“十佳鸿鹄学子”拟获奖名单在校园网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

(八)学校表彰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表彰“十佳砺儒学子”“十佳鸿鹄学子”。

(九)风采展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组织“十佳砺儒学子”“十佳鸿鹄学子”风采展示,发挥优秀学生榜样示范作用。


计算机学院2019级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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