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及其在职业教育领域的应用需求,推动人工智能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实训实践、专业建设、产教融合和教师专业发展相结合,研究明确职业院校教师在人工智能应用中的基础认知、应用能力、人机协同、结果核验及伦理安全责任等要求,提升标准内容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现拟开展《职业院校教师人工智能素养要求》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为汇聚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及相关研究机构的专业力量,充分吸收教学实践和产业应用经验,现面向有关单位公开征集标准起草组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职业院校教师人工智能素养要求》
二、主导单位
广东省计算机学会
三、起草组成员征集范围
1、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专科学校、职业本科学校及其他开展职业教育的院校;
2、职业教育研究机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及相关科研院所;
3、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产品应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及教育科技企业;
4、行业协会、学会、职业教育相关社会组织及产教融合平台;
5、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实训实践、专业建设、教师培训或教学评价的相关单位;
6、其他关注职业院校教师人工智能素养建设、能够提供专业支持的单位。
四、起草组成员条件
1、熟悉职业教育、教师发展、人工智能应用、教育数字化或相关领域的政策、标准和实践情况;
2、具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专业建设、实训指导、产教融合、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或应用等相关工作经验;
3、能够结合实际工作场景,对标准的适用范围、素养维度、能力要求及分层描述提出专业意见;
4、具备良好的专业表达、沟通协作能力,能够参与标准讨论、文本起草、修改完善及意见处理等工作;
5、能够投入必要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工作,并在条件允许时提供典型案例、应用场景、实践反馈或验证支持。
五、主要工作内容
1、参与项目需求研讨,围绕标准定位、适用范围、主要使用场景及职业教育特色提出意见;
2、参与标准框架论证、素养要求细化和相关标准、政策及研究成果的比对分析;
3、参与标准文本起草、讨论、修改、征求意见及意见处理;
4、结合院校教学、实训实践和人工智能应用情况,对标准条款的可理解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反馈;
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参与典型应用场景梳理、条款试用或相关验证工作。
六、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标准起草组成员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26年11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以下联系人:
技委会秘书处联系人:杨惜爱
电话:13824468800
邮箱:GDSJSJXH@163.com
七、其他事项
1、起草组成员将参与标准草案的调研、编制、讨论、征求意见及验证工作,确保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符合标准制定工作要求并实际参与起草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在标准发布文本中署名。
3、起草参与情况将作为后续标准化项目合作、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欢迎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共同研究职业院校教师人工智能素养要求,推动人工智能在职业教育教学、实训实践、产教融合和教师专业发展中的规范、合理应用,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特此通知。
广东省计算机学会
2026年10月29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