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团员:
为做好2023-2024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
参评资格:原则上,本级及所属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及“团干部年度注册率”、“智慧团建”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统计时间: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按期换届率、书记配备率达到全校平均水平;2023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率、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达到100%;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推优入党”情况录入及时;积极配合完成发展新团员及团员核查工作。以上条件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突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为党育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突出。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广泛发动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引导青年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落实“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2.组织基础扎实。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班子成员配备齐整。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开展规范。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扎实有力,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紧密。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突出,所联系的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和团员光荣感不断增强。积极向党组织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聚焦促进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注重倾听青年声音、了解青年诉求,站在青年立场考虑问题,围绕青年刚性需求,办好青年民生实事,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
4.作用发挥显著。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全省、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建功立业,积极响应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投身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组织动员青年大学生在高质量发展领域中挺膺担当,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贡献青春力量。
5.荣誉奖励录入及时。本级及所属下级团组织按要求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团员、团干部录入由本级团组织或由本级团组织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授予(实施)的表彰奖励信息(2019年1月至今),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申报对象所获荣誉应与“智慧团建”系统所记载荣誉对应。
(二)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参评资格:原则上,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及“团干部年度注册率”、按期换届率、书记配备率达到全校平均水平;2023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率达到100%;“智慧团建”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统计时间: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2%(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4月7日);团(总)支部或所属团员在大学期间曾获市校级以上团委表彰或奖励;2023年“对标定级”等次为四星级及以上;推优入党情况录入及时;积极配合完成发展新团员及团员核查工作。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突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为党育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突出。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广泛发动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引导青年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落实“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2.组织基础扎实。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班子成员配备齐整。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开展规范。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扎实有力,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紧密。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突出,所联系的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和团员光荣感不断增强。积极向党组织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聚焦促进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注重倾听青年声音、了解青年诉求,站在青年立场考虑问题,围绕青年刚性需求,办好青年民生实事,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
4.作用发挥显著。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全省、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建功立业,积极响应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投身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组织动员青年大学生在高质量发展领域中挺膺担当,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贡献青春力量。
(三)“灯塔工程”思想引领品牌项目
参评条件:
1.项目开展时间截止至(2024年4月7日)超过1年;
2.项目近三年未获评“灯塔工程”思想引领品牌项目;
3.项目内容紧密围绕青年思想政治引领,项目开展顺利并取得明显成效;
4.项目能够结合共青团工作重点和热点,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
5.项目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四)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资格:原则上,团龄1年以上;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预备党员和党员不作要求);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在“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且有志愿服务时长;年满18周岁(截至2024年4月7日)的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2023年度学业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无重修记录,在大学期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团组织奖励;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以上条件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
参评条件:
1.有信仰。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争先锋。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积极申请入党,努力用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团结带动身边的团员青年一起奋斗、一起进步。
3.敢斗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肯吃苦。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扎根人民群众,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以务实精神和科学方法攻坚克难,以奋斗精神和担当意识勇挑大梁,为党和国家事业奉献青春力量。
5.重品行。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五)百佳共青团员
参评资格:已获推本学年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条件:
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方面有突出表现,曾在该领域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奖励的优先考虑。以上条件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
1.创新创业类。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并顺利结题;或参加省级以上与本人主修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或创业竞赛,并取得显著成绩;或运用专业知识作出重要的技术发明,获得专利证书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运用所学知识整合各方面资源,自主创业,获得一定的创业成果。
2.社会实践类。积极参与大学生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省级以上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或担任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队长或副队长,带领团队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奖励;或积极参加“展翅计划”实习见习活动,获得广东省“展翅计划”优秀实习生;或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带领所在社团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3.志愿服务类。总志愿服务时长超过100小时;或获得省级以上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或参与西部计划、山区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希望乡村计划或援藏援疆支教志愿服务项目,表现突出,个人获得省级以上志愿服务领域奖励;或作为以上志愿服务项目负责人,带领所在团队获得省级以上志愿服务领域奖项。
4.校园文化类。在省级以上体育或文艺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与文学、艺术相关的省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六)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分三类表彰:优秀教工团干部面向校团委专职团干和各二级学院团组织负责人评选;优秀学生团干部面向各级团组织系统学生团干评选;优秀团支部书记面向基层团支部书记评选。
参评资格:
1.优秀教工团干部。原则上,截至2024年4月7日,任基层团组织负责人一年以上(含一年);个人或所在团委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团委表彰或奖励的优先考虑;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作为保留团籍的党员,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 %(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4月7日)
2.优秀学生团干。原则上,截至2024年4月7日,在各级团组织任职半年以上(含半年),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等开展系统评优的,所在组织学生干部不在这里参评;自2023年3月至今,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记录。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智慧团建”系统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4月7日)
3.优秀团支部书记: 原则上,截至2024年4月7日担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含半年);自2023年3月至今,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记录;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本人所在团支部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智慧团建”系统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所在团支部团员不存在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情况;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