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评优】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级学生: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师[2017]125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2)、《关于加强全日制学生学杂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华师[2009]146号,见学生手册)和《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附件3),现就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规则

1. 请阅读《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pdf

2. 请阅读《计算机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对该评奖细则有修改建议的同学,请点击此处进行反馈

【学年评优】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docx

3.  申报同学必须要填写的表格

《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2015级本科学生综合测试分值计算表》,见附件1.

二、评选方法

1. 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规定,实行综合测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采用自愿申报制度可于12月10日前向学院提出参与评选申请

2. 不申报的同学以原始学业成绩参与综合测评(综合测评的排名仅用于本次奖学金评选),无需提交加分材料

3. 2015级共有3个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又分为3个方向(含嵌入式、数据库、软件技术)。根据学院《计算机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第三条,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按年级专业(方向)开展。故名额分配会按照不同的年级专业方向进行。

4.时间范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三、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与提名。请有意向申请的学生于12月10日前向班级提出参与评选申请,并登陆学生信息系统平台,加入2018年学年评优”微信群。

1.向班级提出参与评选申请:学生填写好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2015级本科学生综合测试分值计算表》(以下简称《计算表》)。并将填写好表格命名为:《姓名+计算表》的形式,连同证明材料电子版本(由同学自行将所有的证明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命名为《【201805】张三校级优秀共青团员证书》这样的形式,如有多个文件请形成多个文件),发送到各班行政班班长处。

其中:由年级统一出示的证明材料无须提交,包括:

1)考勤结果(参考学者网记录);

2其它材料(如有增加,在此处更新说明);

2.登陆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完成网上申请;

3.加入“2018年学年评优”微信群。向班长报名成功后,由班长拉入群中。

完成以上三个步骤,视为申请成功。

4.注意事项:填写附件1《计算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

 1)填写的加分项,须严格按《细则》中的款项,在《计算表》的对应表格中填写分值之和;

2)每填写一个格子,请在该格子处插入批注,批注内容参考如下格式:

 20185月获得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加4分;

 20187月获得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加6分;

没有批注或填写位置错误的,不给予加分。

(二)班级初评(12月11日-12月13日

1.民主测评。各班评优小组根据《细则》第九条的相关要求,组织本班三分之二以上的同学,对本班参评同学进行民主投票,按满分50分,得出每位同学的民主测评分,并将该结果汇总《计算表》

(注意:不报名者视为不申报,仅以原始学业成绩参与综合测评)。

2.审核计分项。各班评优小组根据同学提交的《计算表》,注意审核加分项,是否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无,则不加分。同时,根据考勤记录等材料,审核是否有减分项,如有,则相应减分。并同步在班级公示。

3.汇总上报。各班汇总同学们提交的表格,命名为《【20181213】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2015级本科学生综合测试分值计算表(1班)》,同时汇总同学们提交的证明材料电子版本(每位同学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12月13日下午17:30前提交到年级级长刘宇宁的邮箱:779193235@qq.com

(三)年级评选(12月14日-12月17日

1.成分数审核和排序年级组成由辅导员、年级级长、团总支、各班班长、党支部委员、普通同学代表为成员的年级奖学金评议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完成候选人审查和评议。年级评议小组需根据得分排名情况,和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三金”到账情况审核学生是否缴清学费和住宿费确定学院获奖学生候选人,并在学者网进行公示3天;在公示的同时,获得推荐的同学请登录学校学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sp.scnu.edu.cn),在其中的“奖学助学——奖助申请——本科生奖学金”项目处正式学校提交申请,并打印与上交申请表(在线打印),签字后提交到辅导员123办公室。

3.意见反馈。公示期内,同学们如对公示的结果存在任何意见,可在线提交意见反馈,提交方式届时请查看公示内容。提醒:只有一次可提交反馈的机会,过时没有提交的,按无异议处理

四、工作要求

1.所有申报的同学须参加综合测评。如不提交相关加分材料及相关表格,则视为放弃奖学金申请资格。

2. 申报同学如申报综合奖,则无须选择等级,将按分数与名额决定等级。

3.所有同学要坚持求真务实、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完成好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选的相关工作。

4.全体参评同学要正确评价自己与他人,正确看待名利。坚持正当竞争、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协调好同学之间的关系,用正确的方法激发和调动成才发展的积极性。

5.如对本项工作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联系辅导员唐婷芳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1352-124

计算机学院2015级

201812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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